为进一步帮助全区非公立医疗机构深入理解并落实自治区医保局最新政策,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广西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精神与心理专业委员会于4月11日在南宁博锐医院成功举办“广西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培训会”。培训会由南宁博锐医院业务院长苏小壮主持,共120余人参会。
(南宁博锐医院苏小壮业务院长主持会议)
广西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王建政会长、广西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精神与心理专业委员会陈强主任委员出席培训会并分别作开幕致辞。
陈强主任委员指出,新价格政策是医疗行业发展和医保政策完善的必然要求。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而言,准确理解与规范执行至关重要。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各机构精准把握政策要点,避免操作偏差,推动精神治疗服务向规范化、透明化迈进。这既保障患者明明白白消费的权益,也促进机构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行业公信力与竞争力。规范价格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他希望学员把握机会,将政策要求转化为管理实效。
(陈强主委致辞)
广西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王建政会长从行业发展高度,强调了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重要性。他指出,非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行业重要组成部分,肩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责任。准确执行新价格政策,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自身发展负责。他鼓励与会者积极学习、贯彻政策,共同推进行业进步。
(王建政会长致辞)
会议特邀广西脑科医院医保运营部高级经济师牙兰兰教授担任授课专家。牙教授结合丰富实务经验,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在随后的互动环节,牙教授与陈强主任委员共同就参会人员提出的政策疑点与实际应用难点,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
(牙兰兰教授解读政策)
来自全区各非公立精神与心理医疗机构的委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了本次培训。现场学习氛围浓厚,交流讨论热烈。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当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的新要求、新规范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今后本单位规范执行价格政策、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参会人员认真聆听)
在当前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的背景下,本次培训会的及时举办,不仅为全区非公立精神心理医疗机构提供了宝贵的政策学习与交流平台,也彰显了广西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及精神与心理专业委员会在引导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协会及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各会员单位准确把握政策方向,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共同为健康广西建设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精神与心理专业委员会
